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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第1頁)

“也隻得這樣了。”媽媽無奈地說,聲音裡滿是凄惶無助。這一生,真正令她緊張的,也就是這個家吧?爸爸一次又一次讓她倉惶緊張,算不算一種辜負呢?挂斷電話,我半天都不能還神。這件事越來越不對,時間大神遠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簡單。那是一種可怕的發明,它可以将過去未來真實和虛假完全颠倒過來,讓人迷失在時間的叢林裡,不能自已。而且,冥冥之中,它似乎在左右我們的情感,改變生活的軌迹,雖然它是由人類發明,可是它對于人類所起到潛移默化的能力,竟是我們無可逆料不能阻擋的……我終于重新抓起電話,撥給沈曹……電話鈴聲響了一次又一次,回應我的卻始終是冷漠的電話留言:“這裡是沈曹的家……”我第一次發覺,自己和沈曹其實是這樣的陌生,一旦他關掉手機,我便再也沒有辦法找到他。所有的疑慮都壓在了心底。我不敢再去招惹時間大神,也刻意地回避與子俊見面。我不想在沈曹失蹤的情況下和子俊修複舊好,那樣對他們兩個人以及對我自己都相當地不公平。我不能在這種情緒下做出任何判斷。一次又一次地獨自探訪常德公寓,打掃房間,給水仙花換水,坐在沙發上聽一會兒音樂,甚至學會了抽煙——是照着沈曹留下來的煙蒂的牌子買的。雖然沒有見沈曹,可是他的痕迹無處不在。我也終于回公司上班。在蘇州呆了幾天,已經生了厭工情緒,再回到工作崗位上,隻覺漫漫長日苦不堪捱。上頭交下來的工作,直做到午飯時間還不能交差。阿陳于是有話說:“做人要知足,每天在冷氣房裡坐八小時就有薪水可算,還要唉聲歎氣的話,隻怕天老爺也嫌你羅嗦。”他說話的口吻就好像他就是天老爺了,至少也是在替天行道,一副聖人智者的腔調,隻差沒在額頭上鑿四個字:永遠正确。不過話說回來,工作管工作,情緒管情緒,我是不應該把八小時以外的喜怒哀樂帶到上班時間來暈染的。因此我低下頭說:“對不起,我馬上做好。”阿陳對我的柔順很滿意,或者說是對他自己的訓誡如此奏效很滿意,于是越發用告解的口吻滔滔不絕地說教起來,并且老調重彈地又批評起我的白襯衫來,似乎我從頭到腳無一是處,簡直就不配做一個女人。我終于忍不住:“陳經理,如果你再一直這樣說下去的話,我隻怕做到下班時間也做不好了。”阿陳的臉瞬間充血,變成豬肝色。我覺得快意,早就應該叫他住嘴的。一個可以輕易言敗的人但是阿陳不是一個可以輕易言敗的人,他的臉由紅轉白,由白轉青,忽然一扭脖子,咬牙切齒地說:“顧錦盒,别以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人勢,三分顔色開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結新歡了,未必還肯罩你!”這已經迹近污辱了,我忍無可忍,暴喝:“我不需要任何人罩!”整個辦公室的人都擡起頭來,他們習慣了我的逆來順受,大概沒有料到兔子急了真會有咬人的時候,臉上紛紛露出吃驚和好奇的神色。我受夠了,忽然間,我覺得這一切是這樣的無聊,阿陳的見風使舵,同事的幸災樂禍,我自己的隐忍含糊,都讓我覺得再一分鐘也不能忍下去。我摔出手中的檔案,一字一句地宣布:“我辭職。凡是沈曹勢力範圍,我絕不涉足。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衆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這樣的任性,一生能有幾次呢?坐在電梯裡的時候我恨恨地想,如果借助時間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陳初出生的時辰,我扮個護士進去嬰兒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這個人便從此消失。忽然覺得這情形似曾相識——豈非有點雷同美國大片《終結者》中的橋段?我獨自在電梯裡“嘿嘿”冷笑起來。但是一來到常德公寓,我的眼淚便垂下來。沈曹另結新歡?難怪辦公室裡每個人見到我都是那麼一副怪怪的表情。開始還以為是我多疑,然而連實習小女生們也滿臉好奇,對着我不住打量并竊竊私語,原來在她們心目中,我已成了沈曹昨日黃花的舊愛。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時候,沈曹,他并沒有在我身邊,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立于無援之地。我撫摸着時間大神的指針,猶豫着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當然不是三十年前的醫院嬰兒科,想一想還可以,真要殺人害命我還沒那膽子,況且阿陳那種人,并不能傷我那麼深,也就自然不會讓我恨得那麼切——我想見的,仍然是張愛玲。張愛玲愛上的胡蘭成,曾是一個聲名狼藉卻偏偏才俊風流的多情種子。他追求她,卻又背叛她,終于使她寫下了那封哀豔凄絕的斷交信:“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時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那封信,寫于一九四七年。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彼時的張愛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對了胡蘭成的負心之後,卻還是要忍辱負重,“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才終于痛下決心寫了這封絕交信。當時的她,是如何思慮清楚的呢?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時局動蕩,日本戰敗,國民政府全城搜捕漢奸,胡蘭成當時四處逃亡,十分狼狽。那時的張愛玲雖然實際上早已與胡蘭成分開,卻不願意在這種時候絕情分手,故一再延俄,甯可受池魚之災被時人誤會遷責,也要等到胡蘭成安全後才緻信正式離異。這樣的一個女子,在政治上也許糊塗,然而在情義上,卻不能不令人贊佩。後來她去了美國,後來她再婚,後來她孤獨地死在異鄉。其間,一直拒絕再與胡蘭成相見。她說她把他忘記了。她把他忘記了。就像我多年後也會忘記沈曹一樣。曾經的傷害,仿佛皮膚被刀子尖銳地劃開,塞進一枚硬币,然後慢慢地發炎,化膿,經曆種種痛苦折磨,終于結痂,脫痂,愈合,長出新的皮肉,并經過日曬雨淋,使那一寸皮膚完全恢複如初,再不見一絲傷痕。所有的痕迹都被抹煞了,皮膚假裝忘記了一切,可是肉體記錄了一切,血脈深處,埋藏着那枚硬币,每一次血液循環,都從它的身側經過,都将它重新複習,然後帶着它的氣味流遍全身,滲透每一寸肌膚每一縷神經末梢。直至呼吸也帶着記憶的味道,帶着難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後,會呼出牙膏的味道一樣。是這樣麼?是這樣麼?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樣我想見張愛玲,我想面對一九四七年的她,問一聲:你後悔過麼?再見沈曹時,恍如隔世。他去南美拍片,剛剛回來,說:“我聽說你辭職,立刻就趕來了。是阿陳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頭擰下來做成足球送你可好?”但是這笑話并不好笑。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樣,我也不會覺得開心,因為那樣的話,阿陳的話就得到了驗證:我是由沈曹罩着的。我搖搖頭,說:“和他無關,是我自己情緒不好。”沈曹體諒地問:“發生了什麼事?”“我外婆去世了。”我說,聲音忽然哽咽。“原來是這樣。”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你便告失蹤。接着有天回家,我聽到了你給我的電話留言,可是光叫我的名字,卻不說話。你知道我有多着急!第二天我就去辦了來電顯示。可是你又不再打來了。偏偏我又有新工作,趕着上飛機。在南美,隔着千山萬水,錦盒,我真怕再也見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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