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原本就晝夜颠倒的混亂作息,我和我閨蜜對于夜間“工作”适應良好。畢竟穿越前除了有早課的日子,我和我閨蜜的日常就是刷手機或者趕死線到淩晨三四點,第二天直接起床吃午飯。
早課就是大學生的一生之敵!
在我和我閨蜜連續晝伏夜出了大約有一周的時間後,我倆深刻地感受到了什麼叫在哥譚,每條小巷都有一窩小偷,每一條街都是戰場。
我倆住的勉強能被稱作為小旅店的地方位于哥譚東區,這一塊的治安隻能用差到離譜來形容,白天的情況要比夜晚稍微好些,一旦夜幕降臨,窗外的槍響和謾罵聲便會不絕于耳,
我和我閨蜜打擊犯罪和收保護費的行動也主要在東區的各種小巷進行,我倆一般隻挑一看就很菜的搶劫犯下手,畢竟我倆沒有頭鐵到真的去阻止□□火拼然後進行一個黑吃黑。
況且有的搶劫犯一看就是新手上路,拿槍的手抖得像篩子似的。這不就巧了?我也是新手上路,正好拿你們練練手!
搶劫犯:?我謝謝你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一道理,在哥譚尤其如此,所以對于我收保護費的行為,被救下的哥譚市民也沒覺得很奇怪。在有必要時,我也會護送他們一直到家附近,以免他們再次遭遇搶劫。
心中的紅旗更紅了呢!手中拿着剛收下的美鈔的我如是想着。
天邊逐漸泛起些許魚肚白,我将手中的美鈔放進腰帶上的口袋裡,循着記憶裡的路線回到了旅店房間内,不過當然不是穿着緊身衣大搖大擺地走正門,而是從房間窗戶翻了進去。
房間内我閨蜜正在搗鼓着連不上網的手機,試圖将手機拆了尋找新的用處。
我看着桌上其中一部已經變成一個個小零件的手機,頗有些心痛地在心裡默念了一聲阿門。
阿門,希望下一部手機能是最新款。
如果是布魯斯韋恩給我買的就更好了。
順便一說,在夜巡了四五個晚上後,我發現對于打擊小偷小摸的搶劫犯,我一個人出手都綽綽有餘。
不愧是二桶的身手!打起架來真得勁!
于是我閨蜜表示她就留在旅店内,因為附近的治安并不好,把大筆錢留在無人看守的房間,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選擇讓我出門打拼賺錢我閨蜜守錢還有個原因,就是我閨蜜是個路癡,而且是個超級路癡。
曾經有一次她走進家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在店裡逛了一圈,出門後就忘記了應該往左還是往右。
我在她家急的差點報警,結果她順着導航回到了家。
回家還要看導航,不知道的還以為住的是大的沒邊的韋恩宅呢。
不過除了路癡這一算不上缺點的缺點,我閨蜜平常基本都是智商在線的狀态,所以就算是暫時隻需要負責把錢看好,我閨蜜也沒閑着,我在外面夜巡的時候,她就在房間裡一邊搗鼓手中現有的裝備,看能不能進行一些改裝,一邊整理當日報紙上的有效信息。
報紙一開始是她從旅店老闆那借來的,旅店老闆叫亨利,是一個有着啤酒肚的老單身漢,他的經濟來源就是這家破舊的旅店。
在他知道我和我閨蜜有長住的打算後,他很“好心”地給我們打了個折,順便附贈他每天看完不要的報紙。
我選擇性地忽視了折扣金額和第一天多塞的錢金額相等這件事。
回到房間後,還沒等我閨蜜說什麼,我就迅速地鑽進了被子裡,把自己裹成了一個白色大福,隻剩下額前的一撮白毛露在外面。
工作結束後當然是要好好睡覺!
這次就算稻草人要讓恐懼毒氣彌漫整個哥譚,也不能阻止我睡覺!
對我來說,沒有什麼能比不能睡飽覺更恐怖。
幾個小時後,喚醒我的是熟悉的辣熱狗的香氣。
我睜開睡眼朦胧的雙眼,發現我閨蜜手中正拿着一份辣熱狗,辣熱狗裡的烤腸距離我的鼻子大概隻有一指遠。
從我的角度看,我閨蜜這種行為就和逗貓沒有太大差别。就是那種網上貓主人會把凍幹小零食放到貓咪的鼻子前,試試能不能用食物把貓咪喚醒。
我閨蜜成功了,我醒了。
論我閨蜜叫醒我的一百種方式
我小聲嘟囔了幾句,還是從床上爬起來開始吃起了今天的第一餐。
大不了吃完了繼續睡!
鹹魚如我,就是這麼任性!
我閨蜜也拿着辣熱狗在我身邊坐下,我扭過頭,注意到她身上穿的是我前幾天在二手市場給她買的衣服。
在第一次夜巡完的第二天,我就拿着錢去附近的二手市場淘了兩套日常穿的衣服。
我拿出了菜市場大媽殺價的氣勢,以非常低廉的價格給自己買了一件紅色連帽衛衣和一條黑色牛仔褲,然後給我閨蜜買了一件黑色仿絲質襯衣和黑色長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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