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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第1頁)

送走了他們,唐競才帶了謝力一同離開。

臨走,他看見錦玲從檐下經過,大約是要會客,她已經換了一身衣服,腳上卻還是方才那雙繡花緞鞋。

唐競這才想起來,這樣子的鞋,母親也曾穿過。他忽然覺得,書寓裡的女人都有些相像。她們并非不聰明,卻總是不知道逃出去,又或者恰恰是因為太聰明了,料到無處可去,所以才不逃。

而他,其實也是一樣的。

孤島餘生3.1

自那日從雪芳出來,又去錦楓裡見識過一場,謝力便對唐競說,他不打算回美國去了。

“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他這樣對唐競感歎。

這句話,唐競在美國時就聽他說過幾次。

說起謝力的身世,不知該算第一代還是第二代的移民。他七八歲上跟着母親從廣東出發去投奔在美國做勞工的父親,十來歲在血汗工廠做得怕了,便到唐人街混迹,苦頭也是吃了不少,總算人生得高大,腦筋也活絡,拜入安良堂似乎已是他當時最好的選擇。

此地其實也不是自己的地方,唐競很想提醒。但反過來想,這裡同樣算不得是洋人的地方。巡捕不可越界執法,租界當局若不是依靠幫派,怕是連一個盜匪都捉不到,在法租界犯事,跑到公共租界即可,再不濟便去華界。而幫派無有當局扶持,亦不可能發展到如此地步。與其說是自成一國,倒不如說是一個雜耍場,你方唱罷,他又登場。

唐競不知道雪芳的那對綠肥紅瘦與這個決定有多少關聯,也不甚關心。說穿了其實也是私心,他确實需要一個全然是他自己的人。這個人需與錦楓裡隔着那麼一層,但又懂得幫派規矩。謝力,正好。

他知張林海多疑,不願引發遐想,似乎是他豢養私兵,索性擺到台面上,開口與張帥商量。

“這種事你來問我?”張林海卻這樣反問,覺得十分滑稽,“司徒先生那裡招呼打好,其餘你自己做主罷。”

于是,這邊廂一封越洋電報發過去,那邊回複,謝力便是留下了。

唐競将他安排在錦楓裡住下,與其他門徒一般無二。安良堂隸屬洪門,謝力不便改投青幫,但至少得擱在人家眼皮子底下。

眨眼便是禮拜日,唐競如約點了蘇錦玲出堂差。

他電話打過去說明來意,雪芳的姆媽驚得半晌沒有反應,倒也沒敢多說什麼,放了錦玲出去。

一輛黃包車拉着蘇錦玲來到華懋飯店,唐競随即打發了跟着同來的聽差,另雇了車送她去明星公司。

等試戲回來已是傍晚,錦玲告訴唐競:“那邊都是體面人家出來的女學生,導演讓她們哭,一個個都哭不出來,對我來說就是太簡單了。”

唐競聽着這話,也是有些心酸的味道,但錦琳卻是挺得意,隻是成功與否,尚且不知。兩人又聊了幾句,錦玲想起離開雪芳時姆媽那些腌臜言語,對唐競多少有些過意不去。

唐競卻是自嘲,像他這樣的人,哪裡在乎多這一兩樣罪名?但見錦玲淡淡笑着,便也足夠了。

随後幾日,滬上中西報紙盡是晴空丸案的消息。

先是檢查廳收斂屍體,立案調查,得到的結論近乎于滑稽——死者孫桂系慣行竊盜,時以販賣洋酒食物為名,在各輪船竊取财物。日輪晴空丸是日失竊金表一隻,由水手藤間、城戶二人在孫身上搜出,正拟報案拘捕,孫畏罪圖逃,舉步倉徨,撞在船邊鐵器上,碰傷頭顱緻死。

而後又是死者妻子具狀鳴冤,說出截然相反的另一個故事——伊夫孫桂,年四十九歲,系至該輪販售食物,因索取欠資争執,遭兇毆緻斃。經人報告水巡捕房,派員前往搜查,發覺日水手肇禍後,更希圖抛屍滅跡。其手段兇殘,行迹惡劣,令人發指。懇請予以援手,申雪冤情。

再後來便是華棧碼頭聯會、浦東同鄉會等各色組織呼籲查明真相,以平民憤,甚至有人聯想到年前日商紗廠大罷工中的犧牲者,一時間各種口誅筆伐可謂連篇累牍。

但其作用卻都不過如此,始終無有哪個真名實姓的目擊者出來說明真相,有的隻是各種猜測與坊間傳聞。而那兩名涉案的日本水手,經領事館運作,以領事裁判權庇護為由,不日就要被解送出境了。

不知為什麼,唐競有些失望。

之前聽寶莉說,吳予培已接下這案子,此時卻不見有何動作。他搞不懂那假道學究竟在做什麼,本以為隻是沽名釣譽,如今看起來卻是連沽名釣譽的本事也沒有。

又一日中午,唐競出了寫字間,在哈同大樓下面看到吳予培被記者攔在路上。

一半好事,一半好奇,他駕車跟過去,探身搖下車窗,朝上街沿喊一聲:“吳律師,吃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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