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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頁(第1頁)

寶莉看着他,緩緩也笑。唐競扣住她的手,做得熟門熟路自然而然,心裡卻忽然想,寶莉與他,差不多就是他與周子兮之間的距離。寶莉看待他,也許就像他看待周子兮,有時是不當真,有時又是真的不懂。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想起這些,在最不應該想起的時刻,腦中卻還是出現戲院黑暗裡的畫面,他的手按在周子兮的唇上。噓——他對她說,她便靜靜的,一雙眼睛黑白分明地望着他。

次日一早,唐競還是像以往一般從容洗漱,全副打扮,再駕車去哈同大樓。與往日不同的是,他已經做出一個決定,替蘇錦玲贖身。

這念頭稀奇古怪,他甚至不知道從何時而起,又是因為誰而起。寶莉,周子兮,蘇錦玲,每一個似乎都占着那麼一點幹系,甚至還包括他自己,以及記憶中漸漸淡去的母親。

因為身份牽扯太多,他并不想親自出面去做這件事,隻在腦中将身邊可以相托的人過了一遍。

幫派裡的人先篩了去,還有吳予培是必定不肯的,他一笑而過。再往後數,似乎也沒有太多的選擇,很快便想到唯一合适的人選——朱斯年。

理由很是簡單。

首先,朱斯年有錢。身為商會法律顧問,朱律師與人談話,兩個鐘頭就是一根金條的價錢,辦兩件小案的報酬足夠買一輛汽車,沒有人會懷疑他替錦玲贖身的财力和誠意。

其次,朱斯年有身份,由他說上去談價錢,雪芳的姆媽不會太不給面子,貪心報出個天價。

最後,也是最要緊的,這位耶魯師兄雖是留洋回來,卻從不以狎妓為恥。一年前兩人才剛認識,朱律師便坦白說過,自己十六七歲時就被家中長輩帶去書寓學做人,男女那回事的開蒙便是與堂子裡一位色藝出衆的清倌人。

不知道為什麼,唐競總有一種印象,朱斯年不像其他出入書寓的男人,世俗到猥瑣的地步,倒有種舊時代文人的做派,家中的隻是妻子與母親,書寓裡的卻是知己。也隻有這樣的人會理解他做這件事的初衷,就算是圓錦玲的一個夢吧。

于是,那天中午,唐競便去麥根路上朱斯年的事務所拜訪。

朱律師在那裡開業已有十多年,事務所的門面與排場都不是其他同行可比,就連門口的看守都是包紫紅色頭巾的印度巡捕。巡捕房是很實惠的,誰為租界貢獻了更多的稅金,誰便可以享受更高級的保衛服務。推門進去,事務所裡面的裝飾卻又是中西合璧,一看便知道是朱斯年的口味。校碑補帖,網球跑馬,藏書弄玉,擊劍彈琴,本就沒有他不會玩的。

早在耶魯讀書的時候,唐競就常聽人提起這位學長。留學時的朱斯年因為穿戴玩樂實在出挑,以至于被後輩的中國留學生回味了十多年,在那些傳說中,與他同窗的美國學子都當他是清宮裡哪位王爺家的兒子。

此時在事務所,朱律師總算沒有穿長衫,身上亦是三件套西裝,挂着金表鍊。人雖已是中年,身姿仍舊清瘦挺拔,一望便知是多年養尊處優悉心保養的結果。

“你今天怎麼來了?”他看見唐競便是笑問。

唐競并不直說,隻邀他出去吃飯,在飯桌上敬了酒,才把來意表明。

朱斯年一聽,果然好一通揶揄,誇獎唐競到底是開竅了,且眼光老道,蘇錦玲确是個難得的。

唐競并不解釋,随他取笑,心知自己沒有錯看,這件事也隻有朱斯年可以相托。

朱律師本就是極其健談的人,再加上喝過些酒,更加多話。兩人那一頓飯吃了許久,席散時已将近下午三點了。

唐競再三緻謝,送走了朱律師,又回到哈同大樓。他走進鮑德溫事務所,才剛在自己的隔間内坐定,秘書便遞來一張字條,紙上抄着一個名字與一串号碼——是他不在的時候接到的一通電話,來電的人是魏鄭事務所的鄭瑜律師。

唐競看着鄭瑜的大名,倒是一怔,心道這女人究竟因為什麼事,怎麼會找上他?

滬上法政圈子不大,他一向知道鄭瑜是個會鑽營的。有同樣法國留學回來的文人嘲諷她肚裡無貨,說她當年論文答辯的時候,每每被教授問住,便拿自己留學生的身份做借口。在座的中國學生全都替她汗顔,頭都不好意思擡,她自己倒是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可奇怪的是,這麼一個人偏偏就是拿到了巴黎大學法政科的博士學位與法蘭西共和國的律師資格,與吳予培一般無二。幾年前,她初初回到上海,司法部的律師執照尚不可發給女人,也是她四處活動,開了先河。時至今日,雖然執業年數不算太久,但因那徐舜華的案子,她與丈夫合辦的魏鄭事務所在滬上也已是頗有名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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