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人,蘇向晚心說,他怕不是她肚子裡的蛔蟲吧,馬屁能拍的叫人這麼舒袒?
怎麼辦,身為穿越者。
看着這麼個愣頭青,好想給他解鎖一百種姿勢啊。
第48章反栽贓
轉眼,就是鄉上競選文化宣傳員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說是特别的緊張啊。
沒錯,她就是蘇小南,也是個穿書者。
有一天,她正在給書寫結局,寫到宋東海和宋西嶺倆兄弟自相殘殺,宋西嶺拆了宋東海的義肢,把他扔到鐵軌上,眼看着火車呼嘯而來,正在獰笑的時候,宋東海一槍爆了宋西嶺的腦袋,然後被鐵軌碾壓的粉身碎骨的時候,她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書中世界裡來了。
奇怪的是,她沒有穿越成女主角,反而是穿越成了裡面的一個配角,應該說,隻是個默默無聞的角色。
在原書中,谷南是一個愛勞動,樂觀向上的好姑娘,會一路從鄉上的文化宣傳員做到縣長,再做到省長,一路那叫一個順風順水。
但是,醉心仕途,終身未嫁。
穿過來之後,蘇小南迷茫了好幾天,然後,她就萌生了一個希望,那就是嫁給書中自己最喜歡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雖然有點爆,但為人善良,質樸,而且還孝順,實在是個難得的好男人。
不過,在原書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歡着蘇向晚的妹妹蘇向紅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會喜歡上蘇向紅。
于是果斷出手,拿錢包栽贓,就是想敗壞了蘇向紅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後,再通過宋二花的介紹,順理成章的,嫁給宋庭秀。
當然,身為師長的女兒,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學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貴,在現在來說,那幫人都是具有很強的影響力的。
她在穿過來的第一時間,就發現蘇向晚也穿越了。
畢竟原來的蘇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現在的蘇向晚,不論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蘇向晚,從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優,而且學習還比她好,比她更會賺錢,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來,總是把那種優越感僞裝的特别好。
從小,蘇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書包,全都是用的蘇向晚的舊東西。雖然說父母從蘇向晚那兒要東西的時候,隻是想占點便宜而已。但是,蘇小南可沒像父母那樣,覺得占了點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總是在接受東西的時候覺得恥辱。
她恨父母的窮,無能,同時也恨蒼天不公,把她生在一個父母懶惰,貧窮的人家。而蘇向晚的家庭條件,則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會以堂姐為原型,把書中的蘇向晚寫的那麼慘,甚至在書的最後,不顧讀者的抱怨,要把倆兄弟寫死。
為什麼,就是因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來那種抹不去的優越感。
當身份對調,她擁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無所有,還多了幾隻拖油瓶,蘇小南的心理,終于平衡了許多。
“承澤,記得一會兒你該怎麼做嗎?”到了新興鄉鎮府之後,蘇小南輕勸拽了拽李承澤的手,問他。
李承澤咬了咬牙,說:“知道。”
蘇小南穿越過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剛到清水縣城的李承澤,收養了李承澤,為什麼呢?
因為他是整本書裡,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個公安,而且是在中緬邊境上,一直以來維護邊境安全的公安,他給這孩子教了很多東西,他能徒手開鎖,還能徒手自己制炸藥,要論盜竊啊,作賊啊,樣樣精通。據說,他還在雲南的時候,自己繪彙款單,就能從銀行裡騙出兩百多塊錢來。
收養他,對他好,讓他聽自己的話,為自己所用,這孩子簡直就跟個金手指一樣,對吧?
這不,蘇小南帶着自己的幹兒子,就到新興鄉鎮府的門前面了。
李承澤想起昨天他偷的那隻大鵝,轉念一想,估計蘇向晚已經把它給吃掉了,好吧,恩是恩,義是義,他雖然要犯錯,但已經彌補過蘇向晚了,對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無錯的了。
因為是周末,蘇向晚也非得帶着她的倆小傻蛋兒不可。
宋青山還得去加班,把蘇向晚放到會場之後,就趕到水庫上去了。
前幾天從宋二花那兒買了很多調絨布,蘇向晚給狗蛋和驢蛋一人做了一件調絨面的無頭小背心兒,做的時候簡單,穿上以後,倆人一個賽一個的,就像電影裡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蘇向紅從城裡要來的小裙子,頭上還有一頂小涼帽呢,黑白相間,涼帽子上還有個軟嘟嘟的小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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