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少年,他最後為了永生,背叛了女孩嗎?”熊元飛問道。
這似乎是最合理的解釋,雖然女孩對少年有救命之恩,但是人性貪婪,在永生面前,多少人能抵擋住誘惑呢?
“沒有。”小鹿微微搖頭,“他們是最好的朋友,少年沒有背叛女孩。”
……
女孩吃下魚肉的時候,不過十幾歲的年紀,身體才剛開始發育,就永遠定格于此。長久以來獨自一人生活在荒野山林之中,她穿着的衣服是獸皮制作而成的,頭發用刀子胡亂割短了,看起來亂糟糟的仿佛鳥窩,臉上也是髒兮兮的,這樣的外表再加上沒有性别特征的嗓音,讓少年産生了誤會,一直以來都把她當成是男孩子。
兩人在一起渡過了一段無憂無慮的時光。
直到有一天,少年的家人找上門來。
少年不得不離開。
臨走之前,少年在叢林之中陪女孩最後一晚。兩人在破破爛爛小木屋的屋檐下一直坐在夜深,少年跟女孩說了許多許多話,關于他這個人,他的家世,他的經曆,以及他可能的未來。
少年走的那一天,女孩目送他離開,在他的身影将要消失在視線範圍之前,女孩第一次開口說話,不過她的聲音有些含糊,且發音也不太标準。
她說,“再見。”
林間的清風将她的話送了出去,少年似乎是聽到了,忽然停下腳步,轉過身來,朝她揮手,一邊大喊道,“再見。”
再見,不是再也不見,而是下次再見。
少年雖然離開了,卻沒有忘記叢林裡這個救了他一命的朋友,起初他自己不能回來,于是派了人,時不時給女孩送東西,吃的喝的穿的用的,漸漸的,那間破破爛爛的小木屋有了幾分真正的人氣,看上去不會再給人一種廢棄多年無人居住的錯覺。
每次送東西來的時候,少年還會給女孩帶一封信,寫他遇到的有趣的事情,偶爾會跟她傾訴自己的煩惱,但都是點到為止,并不會說太多,因為他不想讓朋友擔心。
信的末尾,少年都會說,等他有空了,就會回來看女孩。
這一等就是将近兩年的時間。
少年回來的時候,正值春天,萬物複蘇,百花争豔。
那一天陽光明媚,春風徐徐,女孩出門打獵了,他便在屋檐下坐着等候,從午後等到傍晚,天色漸漸暗了下來,才終于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現在視線範圍内。
離得近了,少年才發現,那道身影不僅僅是熟悉。兩年的時間過去了,他自己長高了很多,五官輪廓也有了變化,變得更成熟了,反觀他的朋友,不論身形還是外表,跟當初他離開的時候相比,幾乎沒有任何變化。
就連看向他的眼神,也還是從前的樣子。
“我回來了。”他卸下所有防備,露出最真誠的笑容。
少年這次回來并不能待太久,隻有幾天的時間,而這已經是他竭盡所能争取到的。
不過他沒有跟女孩多說什麼,臨走的那天,他給女孩送了一份禮物,一把獵刀,外表看起來平平無奇,卻十分的鋒利,吹毛斷發,削鐵如泥。
女孩很喜歡這份禮物,這正是她需要的,因為她之前的獵刀用了很多年,原本就不是什麼好材質,現在已經很鈍了。
然而禮物帶來的喜悅,壓不過離别的傷感。
少年笑着安慰她,讓她别難過,以後有空了,他依舊會來看她。
之後又過了一年,少年第二次來看她。
少年第三次回來的時候,跟上一次一樣,間隔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
可是他第四次回來,卻是間隔了整整三年多的時間。
女孩躲在大樹後面,遠遠看着小木屋那邊。
一年一年又一年,當初的少年已經長成了身材偉岸的男人,眉目之間隻餘幾分從前的樣子,眸色沉沉,讓人猜不透他的想法。
女孩不敢過去,不是懼怕于少年的變化,而是她自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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