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不好意思的,書裡的時間線正好來到十月份,而整個十月,我都處在忙到崩潰的階段。
早上送孩子,勾鞋,看攤,晚上碼字,看着挺輕松,但勾鞋一天一雙,看攤幾乎盯全天,一邊勾一邊賣我就是個活招牌,為了不讓一百二十五個人投資這本書失敗,我天天晚上更新以契的同時還要趕男人心,一晚上寫七千字。
白天因為勾鞋晚上碼字戳屏幕手都是在哆嗦的,有時甚至累睡着了。這也不是訴苦什麼的,我自己選的路,哭着也要走完。
俗話說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鳥,老公既然選擇了創業,我以前的夢想也是開家超市,雖然我們還沒錢,還沒到開店的地步,但擺地攤就先當練手了,正所謂夢想是要有的,萬一那一天就實現了呢?
我們現在的攤主要就是賣棉貨,這是我們把家裡所有能賣的能找到的屬于自己的錢兌換出來後的孤注一鄭了,成了十二月份繼續當老闆,失敗了,十二月份,老公去上班,我學習開網店把剩下的貨套現。
有人說我這本書像是在寫日記,其實是我自己都不知道寫啥了,最初隻是為了吐槽老公的辭職,後來想搏一搏征文獎金,後來發現我太過渺小,幹的太多容易竹籃打水。
就當這是日記吧,再寫最後一篇:
我昨天晚上碰到個奇葩,挑了半天幾乎打開了我所有帶包裝的貨,最後說不要了,嫌棄我攤上沒好看的,讓我進點顔色豔麗漂亮的。
我就随口說句等賣賣沉貨,套出錢來就進。
她嘲笑我,一個大老闆手裡還能沒錢?不想進就算啦,我就随口一提,又不非從你這裡買。
我有點委屈,說了這個攤是自己的全部積蓄,占了三千塊錢呢。
“少裝了,三千塊錢還叫錢嗎?現在誰誰随随便便拿不出個五六萬來啊。”
那一刻我隻想到了幾句話,何不食肉糜!她就算不買也要秀一下自己的優越感惡心我,而我隻能默默忍着,畢竟自己就是幹這行的,老公選的路,再苦也要一起扛,總有出息的那一天,不行就當生活失控了半年,半年後又重回原點罷了。
至少這半年我終于懂得了,他那顆三十七歲的男人心,就是好日子過得太舒坦了,覺得自己行了,可以去挑戰獨立創業也可以回家種地,總是就是想逃出原來的生活,給平淡的人生加點料,來一場蹦極似的全部毀滅。
等他摔個跟頭後,才會明白,生活還是求穩些的好。
好了,我們的故事就這樣結束吧,我既希望十二月繼續當老闆,又盼着生活回歸正途,可未來的事誰又知道呢?一切随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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