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粗茶淡飯,一盞青燈伴神佛,這是你的自由。
哪怕你去化緣,化一頓齋飯,甚至你吃肉喝酒,都是你的自由。
但是不能打着修道禮佛的幌子,去吸百姓的血。
一座座本該清心寡欲的道觀寺廟,反倒成了大地主,一邊享受着百姓辛苦積攢下來供奉給神佛的财物,一邊自己不事勞作,把地租給百姓,一邊又從不向朝廷納糧繳稅。
這些寺廟道觀已經變成了趴在百姓身上吸血的蛀蟲。
所以,張俊平在收服十大家族之後,就開始對牟平縣的寺廟道觀動手。
外界所有人都以為,張俊平到牟平縣的三把火是剿滅山賊,修建水庫水渠,興辦縣學。
其實他們都錯了,這三件事,隻是張俊平擺在明處的幌子。
真正的三把火,第一把火燒的是十大家族,第二把火燒的是道觀寺廟。
至于第三把火,張俊平一直在布局,隻是現在時機未到,還燒不起來。
賀喜和孫旭領命之後,拿着張俊平的手令,來到城外的鄉兵軍營。
孫旭帶着賀喜來到孫家在城外的莊園,這裡已經變成鄉兵軍營。
駐紮的自然是孫家家丁以及被孫家拉攏的那些小家族的家丁改編後的一個營的鄉兵。
一營鄉兵正好是五百人,滿足張俊平的要求。
孫旭本就是孫家人,又有張俊平的手令,很輕易的就調到鄉兵,分成五路,在縣衙衙役的帶領下,分守五個路口。
這五個路口是進出牟平縣的必經之路。
晚上,進出牟平縣的路上,果然有人趕夜路。
這可不是二十一世紀,普通百姓,甚至商賈,就算是押镖的镖師也不會趕夜路。
晚上的荒野,未知的危險太多。
所以,趕夜路的,要麼是卻有急事,十萬火急的事情,才會冒着生命危險趕夜路。
要麼就是那種八百裡加急的官差。
要麼就是一些江湖亡命之徒,也隻有他們才會在夜晚出沒,因為夜晚的危險很大一部分就是來自他們。
“什麼人?”看着來人越走越近,孫旭站出來大聲問道。
“福生無量……”來人習慣性的說了一句道教的法口。
“拿下!”
孫旭一聽,直接一揮手,上來四名鄉兵,抓住來人,用繩子綁了起來,嘴裡還塞上了破布。
破布是從來人身上撕下來的。
一晚上,光是孫旭這邊就抓了二十多個想要連夜離開牟平縣的僧道。
另外四條路上,也沒少抓,一晚上五條路上,一共抓了一百五十多人。
一個人口不過幾萬人的縣城,光是沒有度牒的僧道就有一百五十多人。
這還是晚上抓到的,沒抓到的還不知道有多少。
對于這些被抓到的僧道,張俊平第二天直接升堂審理。
都是沒有度牒的,對這些沒有度牒的僧道,張俊平也沒有一刀切。
而是分了兩種情況,一心向道,甘于清貧,自己耕種,自給自足的出家人,張俊平為他們補發度牒。
對于一些純屬為了逃避勞役,逃避朝廷賦稅的,白天在寺廟道觀當道士當和尚,晚上回家摟着老婆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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